教育演講19:你不可不知的醫療法律

E19-1
醫師執業過程面臨的法律難題
陳聰富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本次演講內容,將檢討醫師執業過程面臨的法律難題,包含以下案例之分析:
1. 妻之婚外情案:甲懷疑太太有婚外情,向醫師詢問剛出生的嬰兒血型,醫師可否基於保密義務,而拒絕告知?醫師若告知甲嬰兒血型,是否違法?

2. 男友愛死案:林先生,30歲,因發燒及咳嗽多日被送到急診,急診醫師安排抽血及胸部X光檢查,因此而懷疑病人感染愛滋病。醫師和病人溝通後,病患承認已經知道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但要求醫師不能告訴陪同來就醫之女朋友。醫師應為其保密嗎?

3. 拒絕醫療案:
(1) 癌症末期病人在意識清醒時, 拒絕醫療,但昏迷後,家屬要求治療,如何?
(2) 醫師告知,有效治療病情之唯一方式為開刀手術,惟病患表示拒絕開刀,但請醫師從事任何其他治療行為。醫師可否認為,病患之拒絕醫療為不理智之行為,而對病患進行開刀行為?
(3) 病患病況緊急,但病患表示不接受醫療,醫師是否得進行必要之救治行為,而主張緊急避難以阻卻違法?
(4) 耶和華見證人父母拒絕未成年人輸血案
(5) 北京孕婦死亡案:一位孕婦因難產生命垂危必須馬上進行剖腹產手術,但其丈夫堅持拒絕在剖腹產手術通知單上簽字。雖經醫護人員及其他病人多人相勸,病人之夫仍然拒絕簽字,僅自言自語道:「她(指妻子)只是感冒,好了後就會自己生了。」過了一會兒,他開始放聲大哭:「再觀察觀察吧!」最後,他竟然在手術通知單上寫道:「堅持用藥治療,堅持不做剖腹產手術,後果自負。」

4. 末期病患命在旦夕案:70歲甲男,中風,肺炎合併呼吸衰竭,急診。若不及時施予氣管內插管,命在旦夕。
1.如甲意識清楚,是否有拒絕治療之權利?
2.親屬乙可否要求醫師不對甲施行插管?
3.插管後,親屬可否要求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