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演講21:證明書的寫法與相關法律問題
The legal issues of medical certifications

E21-1
內兒科系證明書- 各式診斷書、DNR同意書
Certificate in Internal Medicine and Pediatrics
王志嘉
三軍總醫院家庭暨社區醫學部 國防大學醫學系
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班

  診斷書的開立,不僅屬於醫療行為的一部分,也屬於廣義的病歷以及法律上的文書,在醫療以及司法實務上的重要性與日俱增,就內(兒)科系領域而言,常見的診斷書,包括:一般診斷書、死亡證明書、巴氏量表,以及DNR相關的意願書與同意書等。

  本文擬由台灣高等法院91年度上訴字第3366號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6中分通刑遠96上訴855字第14111號判決,以及96年10月26日96年度鑑字第11032號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書等,探討開立內(兒)科系證明書時常見的法律問題。

  一般診斷書、死亡證明書、以及巴氏量表的開立,過去較少引起爭議,惟近年來常遇到的爭點有三:(一)開立一般診斷書或死亡證明書,與醫師法的醫師親自診察與驗屍原則的關係。例如:醫師未診察過該病人,依據先前病歷記錄開立診斷書,是否違反醫師親自診察原則,或是照護病人的醫師依據值班住院醫師宣告病人死亡的病歷記錄而開立死亡證明書,是否違反醫師親自驗屍原則?(二)死亡證明書開立所涉及的相關問題。例如:瀕死病人自動離院後死亡,翌日家屬至醫院要求開立死亡證明書,醫師應如何處理?法定所賦予得免開立死亡證明書的事由為何?死亡原因應該如何記載?(三)何時可以拒絕病人要求開立診斷書或巴氏量表。例如:病人初次到院即要求開立巴氏量表,或要求開立殘廢診斷書,醫師應如何處理?若不實開立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為何?

  DNR相關的意願書與同意書,由於係使用衛生署制式的格式,常引起醫療醫療實務困擾的爭議包括:意願書與同意書是否相同、病人本人、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與法定最近親屬代理順序的優先性、拒絕心肺復甦術的內容可否增刪、見證人的資格是否有限制等,也將一併於本次的研討會中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