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討論7:器官捐贈:挑戰與感動

程 序 表

S7-1
登錄中心如何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江仰仁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泌尿外科

   1987年,政府公布施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與腦死判定準則,將器官捐贈方式與移植法制化,這在亞洲是創舉。其後,國人器官捐贈觀念漸開,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的人數也持續增加。在亞洲地區,我國不只在移植醫學處於領先地位,器官捐贈率也與韓國並列一、二。
  行政院衛生署(2013年升格改為衛生福利部,簡稱衛福部)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於2002年6月成立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並於2005年將原移植醫院各自分配器官之制度整合而為全國電腦分配系統,讓大愛器官分配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清楚、透明,大幅減少溝通時間,與跨院聯繫不易可能導致的器官浪費,也讓民眾更了解器官移植的專業性,轉眼已十五年。
  十五年來登錄中心不只在器官勸募,分配,家屬關懷上付出極大心力,例如器官捐贈紀念日的創立,器官捐贈路跑活動等等。在政策的建議上也多方嘗試,並獲得些許成果:諸如:大愛捐贈者之三親等血親於分配器官可享優先權,組間交換腎臟配對移植,甚至近期已有諸多醫院嘗試的心臟停止後器官捐贈等等,慢慢也已看出成效。未來,為了防止器官浪費,我們已經著手調查研究「推定同意」政策於國內推動的可能性,期望不久的將來,民智已開之時,這個政策能夠落實,器官都能給最需要的病人。